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部门概况 >> 工作职责

     

1. 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目标和内容的总体设计,为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提供参考。

    

2. 负责制定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

    

3. 负责国家、省(部)级重大建设专项的遴选、申报、管理和验收工作。

    

4. 负责省(部)级、校级重点学科的培育、遴选、申报、管理和验收工作。

    

5. 负责制定学科建设和评估标准,组织学科评估工作。

    

6. 负责全校学科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协调及信息采集和宣传等工作。

    

7. 制定、完善学科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

    

8. 制定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会同财务处、审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做好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工作。

    

9. 组织协调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科建设的服务工作。

    

10.指导和协调各学院的学科建设。组织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及管理工作。

    

11.跟踪调研国内外学科发展动态,提出学科发展方向及措施建议。

    

12.负责学科建设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整理归档文件材料。

    

13.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的沟通联系。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山东工商学院 发展规划处 学科建设办公室
电话:0535-6880083
邮编:264005
校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