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64 号)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 号),实施我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经商省财政厅同意,决定先期进行一流学科申报认定。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所申报的学科须为本校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学科,重点支持对我省传统优势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学科,以及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华传统文化、传统医学和宏观经济运行发展的学科。
(一)有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的学科,或稳定在ESI 学科排名前1%一年以上的学科,或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四轮及以后学科评估排名前20%的学科。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1.有院士、千人计划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才、长江学者、青年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水平专家(人文社科学科包含全职泰山学者专家)领衔的学术团队;
2.有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或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作依托;
3.近5 年有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首位)或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等标志性学术成果的人文社科学科;或有国家级科技奖励(首),且拥有多项实现转化应用并取得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的自然科学学科;或接近ESI 学科排名前1%(潜力值在0.9 以上),且有3 篇以上ESI学科高被引论文的学科。
二、申报材料
每个申请的学科,须填写《山东省一流学科申报书》(附件1),以学校为单位填报《山东省一流学科申报汇总表》(附件2)。
三、申报要求
(一)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严格遵循申报条件,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实事求是编报学科建设方案。
(二)申报学科以《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名称和ESI 学科名称为准。
(三)申报学科须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申报截止日期:2016 年10 月20 日。
(五)申报材料一式3 份,每个学科单独成册,无需另加封面。电子版发送至:sdgjc1109@163.com。
联系人:省教育厅高教处李春慧、王志田;
电话:0531-81916679、81916575;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 号,邮编:250011。
附件:1.山东省一流学科申报书 2.山东省一流学科申报汇总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16 年9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