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科点: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学科(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出国(境)资助办法》(院发〔2012〕7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17年学科(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出国(境)申请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人数
2017年学科计划资助出国访学10人,港澳台访学3-5人。
二、指标分配
实行限额申报,每个校级重点建设一级学科限报2人(独立建设的二级学科限报1人)、支持建设一级学科限报1人。各学院统筹排序、统一上报。
三、工作要求
1.根据“个人申请、学科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的原则进行选拔,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所在学科提出申请,并填写《山东工商学院学科(术)学术骨干出国(境)进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
2.各学科点根据学科建设需要,严格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学科(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出国(境)资助办法》(院发〔2012〕72号)文件要求,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进修计划和回国后的工作设想等进行审核,经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后,由二级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进修人员名单,并以学院为单位排序,填写《山东工商学院学科(术)带头人出国(境)进修排序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务必于11月22日前,将申请人的《申请表》和《排序表》(1式1份)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办公楼908室),并将电子版发至冯述虎校内邮箱。
附件1:山东工商学院学科(术)学术骨干出国(境)进修申请表
附件2:山东工商学院学科(术)带头人出国(境)进修排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