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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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学科出国(境)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15日 08:56  点击:[]

 

各二级学院、学科点: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学科(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出国(境)资助办法》(院发〔20127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17年学科(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出国(境)申请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人数

 

2017年学科计划资助出国访学10人,港澳台访学3-5人。

 

二、指标分配

 

实行限额申报,每个校级重点建设一级学科限报2人(独立建设的二级学科限报1人)、支持建设一级学科限报1人。各学院统筹排序、统一上报。

 

三、工作要求

 

1.根据“个人申请、学科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的原则进行选拔,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所在学科提出申请,并填写《山东工商学院学科(术)学术骨干出国(境)进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

 

2.各学科点根据学科建设需要,严格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学科(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出国(境)资助办法》(院发〔201272号)文件要求,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进修计划和回国后的工作设想等进行审核,经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后,由二级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进修人员名单,并以学院为单位排序,填写《山东工商学院学科(术)带头人出国(境)进修排序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务必于1122日前,将申请人的《申请表》和《排序表》(11份)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办公楼908室),并将电子版发至冯述虎校内邮箱。

 

 

附件1:山东工商学院学科()学术骨干出国()进修申请表

  附件2:山东工商学院学科()带头人出国()进修排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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