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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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建设学科2016年度考核评估的通知

2016年12月07日 15:23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重点建设学科、各支持建设学科: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方案(2016-2018)》(院发〔201613号)、《关于下拨支持建设学科基本运行费的通知》(院办发〔20166号)有关精神和规定,学校对16个重点建设学科、5个支持建设学科进行年度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内容

 

《山东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8)》(院发〔201613号)规定的各重点学科建设任务(包括学术方向、学术队伍、教学及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条件建设和管理与学术交流等)完成情况,学科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

 

二、考核评估安排

 

1.学科自评

 

1210-1218日,各学科带头人根据《山东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8)》、《山东工商学院学科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和本通知要求,召集全体学科成员认真总结本轮学科建设情况,撰写自评报告(包括建设经费的使用绩效),填写《山东工商学院重点建设学科评估申报表》、《学科考核数据汇总表》、《学科成员教学科研情况统计表》,重点学科(术)带头人写出个人工作总结,并按要求整理支撑材料。

 

2.各学科召开学科建设工作总结会

 

1219 -1223日,学科带头人汇报学科建设取得的成绩,分析学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全体学科成员公开学科建设经费支出明细,下一步学科建设计划,要求二级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全体学科成员参加。

 

3.学校评估

 

120161224 -201716 日,学科建设办公室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对各重点建设学科提交的材料进行认定,确定各学科的考评成绩,给出评估意见。

 

2)学校召开学科建设总结会。总结成绩、交流经验、查找不足、规划未来。

 

四、有关要求

 

1.成果统计起止时间为201611-20161231日。

 

2.为保证学科建设评估的严肃性,各学科填报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有据可查,并有相应的支撑材料。学科带头人要认真做好本学科各类成果的甄别工作,凡不属于本学科研究方向的成果,学科建设办公室将不予认定。

 

3.对填报数据和材料不实、弄虚作假、不按时报送材料的,将直接按评估结果不合格处理。

 

4.各学科将务必于1219日前将《山东工商学院重点建设学科评估申报表》、自评报告报以及学科()带头人个人工作总结(11份),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及《学科考核数据汇总表》、《学科成员教学科研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冯述虎校内邮箱。

 

 

附件:1.山东工商学院重点建设学科评估申报表

 

2.学科考核数据汇总表

 

3.学科成员教学科研情况统计表

 

4.山东工商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年度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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