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重点建设学科、各支持建设学科: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方案(2016-2018)》(院发〔2016〕13号)、《关于下拨支持建设学科基本运行费的通知》(院办发〔2016〕6号)有关精神和规定,学校对16个重点建设学科、5个支持建设学科进行年度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内容
《山东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8)》(院发〔2016〕13号)规定的各重点学科建设任务(包括学术方向、学术队伍、教学及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条件建设和管理与学术交流等)完成情况,学科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
二、考核评估安排
1.学科自评
12月 10日-12月18日,各学科带头人根据《山东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8)》、《山东工商学院学科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和本通知要求,召集全体学科成员认真总结本轮学科建设情况,撰写自评报告(包括建设经费的使用绩效),填写《山东工商学院重点建设学科评估申报表》、《学科考核数据汇总表》、《学科成员教学科研情况统计表》,重点学科(术)带头人写出个人工作总结,并按要求整理支撑材料。
2.各学科召开学科建设工作总结会
12月19 日-12月23日,学科带头人汇报学科建设取得的成绩,分析学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全体学科成员公开学科建设经费支出明细,下一步学科建设计划,要求二级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全体学科成员参加。
3.学校评估
(1)2016年12月24 日-2017年1月6 日,学科建设办公室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对各重点建设学科提交的材料进行认定,确定各学科的考评成绩,给出评估意见。
(2)学校召开学科建设总结会。总结成绩、交流经验、查找不足、规划未来。
四、有关要求
1.成果统计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2.为保证学科建设评估的严肃性,各学科填报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有据可查,并有相应的支撑材料。学科带头人要认真做好本学科各类成果的甄别工作,凡不属于本学科研究方向的成果,学科建设办公室将不予认定。
3.对填报数据和材料不实、弄虚作假、不按时报送材料的,将直接按评估结果不合格处理。
4.各学科将务必于12月19日前将《山东工商学院重点建设学科评估申报表》、自评报告报以及学科(术)带头人个人工作总结(1式1份),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及《学科考核数据汇总表》、《学科成员教学科研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冯述虎校内邮箱。
附件:1.山东工商学院重点建设学科评估申报表
2.学科考核数据汇总表
3.学科成员教学科研情况统计表
4.山东工商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年度考核表